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要素耦合过程与效应重点实验室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k8凯发

发布时间:2025-02-26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要素耦合过程与效应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依托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建设运行,聚焦国家在资源、生态和环境领域的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指挥中心承担全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观测研究的职能任务优势,努力把重点实验室建设成为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培养高地。为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理论和应用基础研究,按照“开放、流动、联合、竞争”原则,围绕指挥中心主责主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设置2025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
  一、资助方向
  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需求,聚焦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和研究方向,重点资助“自然资源要素耦合机制与生态效应”“自然资源立体探测与数据融合”“自然资源管理与适应性对策”3个方向。
  (一)自然资源要素耦合机制与生态效应
  遵循“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聚焦重要生态功能区地球关键带、资源生态系统等科学问题,通过自然资源综合调查、监测观测试验、模型模拟等手段,揭示地球多圈层要素间耦合机理及生态效应,为解决资源生态问题提供理论依据。
  1.全球变化背景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系统时空演变监测与驱动机制
  2.典型自然资源区土壤-植被-水文耦合机理及生态效应模拟
  3.重点生态区碳水通量耦合过程与碳汇功能提升机制
  4.典型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维持机制
  5.自然资源开发适宜性及潜力评价与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
  6.资源生态系统非线性特征与稳定转变阈值检测
  (二)自然资源立体探测与数据融合
  主要开展自然资源快速探测监测理论与技术研究,开发多源异构数据融合、集成与质控技术,支撑数据驱动下的知识发现。
  7.空天地立体化、智能化自然资源探测理论与技术方法
  8.多源异构自然资源数据融合与关键参数尺度转换
  9.基于影像识别的植被生态遥感参数定量反演
  10.自然资源数据质量控制与分级管理标准化
  (三)自然资源管理与适应性对策
  符合我国国情的自然资源基础理论、政策体系研究,以及在研究典型区自然资源系统演化规律和生态环境退化机理基础上提出适应性对策建议,为国家、部委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1.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的自然资源科学核心概念体系与基础理论研究
  12.自然资源“两统一”视角下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内在机理及系统治理对策研究
  13.区域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及生态补偿对策研究
  14.自然资源观测监测预警领域科普发展与战略研究

  二、资助强度、项目周期和资助对象
  资助强度:共资助100万元,每个项目5-8万元。
  项目周期:2年。
  资助对象:依托本重点实验室平台开展相关研究的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申请人为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科研人员的优先。

  三、申请人条件、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有2年及以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研究、工作经历。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硕士学位或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sci一区论文的在校研究生,且有2年及以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研究或工作经历的,须经两位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3.已作为负责人完成本实验室往年开放课题结题验收且成果突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申请要求
  项目周期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1项。

  四、申请受理
  (一)申请者填写《自然资源要素耦合过程与效应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后,向重点实验室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原件(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简装成册,寄送至文末通讯地址)、相同内容的签字盖章页替换后的电子版申请书(pdf和word格式各一份,文件命名格式“单位-姓名-课题名称”)发送至文末电子邮箱。
  (二)申请书提交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31日(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三)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按程序确定资助项目及金额,并公示。
  (四)获批的项目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五、结题与考核指标
  (一)重点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项目中期及结题报告,提出验收意见;
  (二)资助期内须完成以下考核指标之一:
  1.至少以第一资助标识发表1篇sci论文或3篇核心科技论文,内容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
  2.提交对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发挥重要支撑作用的咨询报告1份以上,并被局级以上领导批示。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认真阅读并执行本指南及相关要求,按时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无论申请项目评审通过与否,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申请者保管好申请材料。
  3.开放课题发布、评审、实施、考核依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未尽事宜由重点实验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洪宇  宋淑玲
  联系电话:010-59305287;18811647374;010-59305242
  电子邮箱:kfkt_kl@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5号,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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